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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群众路小学[ 小学|区重点|公立 别名:群众路小学]

  • 学校地址:台江区群众路158号
  • 学校特色:专业学科类
  • 学校电话:0591-83320492
  • 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福州市群众路小学2017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简章:
一、招生原则
小学一年级招生实行“免试入学,划片招生”。各小学根据《关于公布2017年秋季台江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片的通知》(台教基[2017]9 号)文件,安排招生划片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确保学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严禁学校招收“择校生”。
二、招生对象
组织辖区内小学招收户籍关系在台江区以及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学校不得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幼儿入学,如遇超龄儿童则应要求提供当年(应入学那年)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缓学证明及相关的附件资料。
三、招生日程安排
1.6月16日至6月30日,适龄儿童通过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预报名。
2.7月1日至7月10日,预报名成功的片内生到划片学校、预报名成功的随迁子女到报名点进行入学凭证核查。7月11日将符合条件的片内生和随迁子女造册上报区教育局(造册汇总表另文通知)。片内生应携带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随迁子女应携带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居住证或3月1日前办理的福建省暂住登记凭证或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可根据实际另行提供辖区内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父母市区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7月17日各小学通知片内生和随迁子女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3.8月11日至8月17日(双休日除外),台江区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除台商子女和随迁子女以外的其他政策照顾对象,携带相关凭证到居住地附近的学校进行入学凭证核查。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应携带户口本、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应携带适龄儿童身份证件、监护人身份证件和居住证明、政策照顾凭证(相关部门的认定材料)。8月17日下午17:00前各校将报名对象审核的相关证件材料交教育局核办(造册汇总表另文通知),8月19日后教育局陆续将其他政策照顾对象统筹安排情况和材料交给各有关学校。
4.8月18日至8月20日,户籍关系在台江区(截至8月20日落户)的适龄儿童及政策照顾对象报名招生。8月20日,各小学将招收片内学生、政策照顾对象入学的情况上报区教育局核办(造册汇总表另文通知)。8月22日各小学公示招生结果,新生发榜。
5.随迁子女电脑派位问题:
(1)8月22日,区教育局和各相关小学公示招收随迁子女电脑派位的学位余额;
(2)8月23日至8月24日中午12:00前,随迁子女通过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网络填报志愿;
(3)8月25日,市教育局在随迁子女派位系统上组织各区教育局进行电脑派位,并公示派位结果;
(4)8月26日,区教育局对经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进行统筹安排,并公示统筹安排结果;
(5)8月27日(8:00至17:00),符合条件但只是因故误过6月份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预报名的随迁子女到指定的学校(另行通知)补报名,符合条件的统筹安排到尚有学位的学校。
四、片内生的入学办法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作为学校招生片内的学生安排入学,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预防接种证。
1.父母一方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在片内同一地点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即“两证统一”( 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的;
2.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五区内未购房,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学龄儿童户籍在片内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属挂户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其他特殊群体入学办法
1.军人子女按《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予以照顾安排,五城区军人子女照顾对象由市(区)双拥办负责认定。
2.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办法》(榕政综[2014]303号)予以照顾安排,五城区高层次人才子女照顾对象由市人社局负责认定。
3.在我市投资经商的港澳同胞子女、华侨子女、外籍子女及优秀回国人员子女等属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安排。
4.台商子女可以到本区相对就近的定点小学就读,也可以在居住地片内小学就近入学。台商子女是指台湾同胞投资者子女及台资企业的台籍工作人员子女。
(1)台江区接收台商子女的定点学校:台三小、台五小、台实小。
(2)入学程序:由监护人向市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入学所需材料,经市台办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市台办于7月1日前将学生资料统一造册汇总后报送市教育局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3)申请入学所需材料:适龄儿童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能证明适龄儿童年龄和父(母)子(女)关系的证件(如户簿证、暂住证等)。
5.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的户籍关系在本片区,但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的,可经区教育局审批后就近安排入学。
6.对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教育行政部门凭经房屋登记(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不出现大班额的前提下,原则上应按所在招生片区安排其子女就读,无法全部安排进城购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的学校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该类适龄儿童,派位不成功的由区教育局安排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具体认定条件如下:
(1)购房者为乡镇及以下户口或持农民身份证明的即视为农民和农民工。
(2)“进城购房”不限制具体购买区域,但限制为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办公用房及二手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不列入照顾范畴,购买时间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11号)印发后(2016年2月17日及以后)。
(3)以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为入学凭证,未办证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预告登记证明。
7.住宅被征收人子女入学办法
住宅被征收人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依住宅征收部门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安排入学。
(1)属原地安置且住宅被征收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可在原居住地片内小学入学,也可由过渡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属异地安置且已把安置地作为日常居住地,但户口未迁移的,由安置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属货币补偿安置且尚未购房的,可由过渡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房后,自《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内小学入学。
8.台湾、香港、澳门籍适龄儿童和华侨子女需要在暂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提供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和户籍等相关材料,先向暂住地附近的小学提出申请,核查通过后可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9.外籍适龄儿童可到福州西湖国际学校就读,需要在暂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先向有关小学提供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和户籍等相关材料,核查通过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0.适龄儿童为非台江户籍但因故在台江暂住,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申请就学的,经区教育局审批后安排入学。
(1)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2)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确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3)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11.随迁子女入学公办小学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统一部署,随迁子女入读台江区小学一年级全部统一参加市局随迁子女电脑派位系统招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安排入学。获得省优秀农民工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及市十佳农民工称号的随迁子女,可直接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予以安排。
(1)入学条件: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需具备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台江区内居住证或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随迁子女父母如2月28日及以前暂住登记信息已录入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持有台江区内福建省暂住登记凭证,随迁子女也可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如果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居住证但为2017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变更居住地到台江区内的,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由台江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五城区优先派位条件:在随迁子女具备公办小学就读条件的前提下,对学校第一志愿学生设置以下派位优先等级:
<1>最优先:父(母)持有志愿学校片内房产份额50%(含)以上的随迁子女。
<2>次优先:父(母)3月1日前在台江区持有营业执照并具备纳税证明(国税、地税电子发票)的随迁子女。
<3>第三优先: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6个月(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的随迁子女。
(3)录取办法:随迁子女志愿人数少于学校学位余额数时,学校应当全部予以录取;志愿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由台江区教育局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学校的录取对象,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过电脑派位录取的随迁子女入学。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以及符合条件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随迁子女,由台江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就读。凡经电脑派位录取的随迁子女或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随迁子女,学校不得拒收,也不做重新调整安排,以维护招生秩序的稳定和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于不符合接收条件的随迁子女,建议回原籍或到外区的民办小学申请就读,学校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六、小学招生预报名方法
2017年五城区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实行网络预报名,统一通过“福州市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开展预报名工作。学校对预报名成功的适龄儿童进行入学凭证核查后确认适龄儿童报名资格。确认具备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另需通过“福州市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进行网络填报志愿,以便开展电脑派位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学校应加大对《义务教育法》及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义务教育的基本理念,免除学杂费、免课本费以及对随迁子女优先电脑派位条件等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小学一年级招生创造良好氛围。
2.各校要在招生预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学校的性质、办学规模、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咨询电话和报名时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等信息,同时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小学认真做好随迁子女申请学位和招生片内的摸底工作,积极取得招生片内的派出所、街道以及社区干部的配合,做好招生片内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摸底、走访等工作,切实做好组织入学宣传和准备工作,确保每个适龄儿童都能按时入学。
3.各小学应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并公布本校招生联系电话。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移矛盾,以维持正常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4.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弄虚作假,各小学应继续进行招生片内适龄儿童的摸底调查、查验“两证”、以及建立片内生档案等工作。招生结束后,学校应公示新生名单。学校纪检委员要积极介入小学招生工作,必须坚持“阳光作业”,对群众举报以及从其他途径发现的各类造假现象,必须认真处理,一经查实,将所招学生退回其原来招生片的教育行政部门,由所在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对提供虚假证件的家长,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各小学招收新生一律不得进行入学测试,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对随迁子女,学校要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就读学校和城区生活。对确属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应动员到区育智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盲聋哑适龄儿童应依规说服到市盲校或市聋哑学校就读。
7.对于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8.为规范电子学籍管理,学校应于9月30日前将新生信息完整无误地输入到全国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寄读”生。
9.加大招生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依据有关规定把住招生入学门槛。学校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名义违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对违反教育收费规定乱收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核查属实的要从重从严处理,公开曝光。

福州市群众路小学2017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简章:
一、招生原则
小学一年级招生实行“免试入学,划片招生”。各小学根据《关于公布2017年秋季台江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片的通知》(台教基[2017]9 号)文件,安排招生划片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确保学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严禁学校招收“择校生”。
二、招生对象
组织辖区内小学招收户籍关系在台江区以及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学校不得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幼儿入学,如遇超龄儿童则应要求提供当年(应入学那年)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缓学证明及相关的附件资料。
三、招生日程安排
1.6月16日至6月30日,适龄儿童通过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预报名。
2.7月1日至7月10日,预报名成功的片内生到划片学校、预报名成功的随迁子女到报名点进行入学凭证核查。7月11日将符合条件的片内生和随迁子女造册上报区教育局(造册汇总表另文通知)。片内生应携带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随迁子女应携带原籍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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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福州市群众路小学位于台江区群众路,创办于 1985 年,校园占地面积 15.55 亩,建筑面积 12488 平方米,是一所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年轻学校。学校以“两全一化五个一流”为发展目标,取得了显著的办学成就,先后获得全国电化教学先进单位等 12 项国家级荣誉称号,是省示范小学、省文明学校。 群众路小学始终遵循“育人必先育己”的原则,持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不断加强教师们的“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的意识,从而拥有了一支事业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青年教师队伍,截止目前,以建设学习型党支部为龙头,学校学习型组织已基本形成,并呈良性发展态势。

招生范围

招生片的具体地点: 群众新村(包含金航大厦);广达路2号(法院宿舍);广达支路12、14、16号(原蔬菜公司、糖烟酒公司等宿舍);广达支路17号(武警宿舍);广达路91、93、95号;福德社区(群众路53号福德裕苑、群众路57号福德世家、群众路172号福德新村);群众路61号、63号、65号、67号、69号(市政公司宿舍)、95号(防疫站宿舍);群众路158号——202号;水松巷144号。

入学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实行“免试入学,划片招生”。 二:组织辖区内小学招收户籍关系在本片区以及暂住在本片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学校不得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幼儿入学,如遇超龄儿童则应要求提供当年(应入学那年)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缓学证明及相关的附件资料。

学校特色描述

学校坚持德育为核心,以特色活动为载体,以德育科研为导向,开展“小学生道德启蒙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承担的“心手相牵,学会关爱”课题已经全国小学德育研究会结题,研究成果通过鉴定并正式出版。

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请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