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漳州市日前出台了《漳州市商品房人防范围内地下车位销售和办理权属登记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对有效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给出了明确的说法:5月1日起,地下车位也可进行销售和办理权属登记。5月1日前已办理商品房预售的,仍按原有办法办理。据悉,此举意味着,即日起,和普通商品住宅一样,车库(位)同样有了土地证和房产证,可以进行交易和投资。
根据《意见》,建设单位可凭地下人防地下车位建设成本未摊入商品房销售价承诺书、规划部门和人防部门核准的地下室平面布置图(由人防部门标出人防专有部位和 “平战两用”范围)和建设单位出具不再变动的承诺书等,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或销售手续。购买商品房人防范围内地下车位的,应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当事人可申请办理房屋权属楼盘初始登记和商品房转移登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在办理人防范围内地下车位权属登记时,应在房屋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注栏中注明本车位专用的使用权面积和“本车位在平战结合人防工程范围内,使用和管理应遵循相关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对专有人防部位,在房屋登记簿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分析人士还称,此文件对购买对象进行明确,按照规划相关规范要求设置的车库和车位销售(转让)只能销售(转让)给本小区的业主,则使地下停车位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交易,甚至进行一定的投资,但更多的是能防止小区配套的车位成为炒房客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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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意见》,建设单位可凭地下人防地下车位建设成本未摊入商品房销售价承诺书、规划部门和人防部门核准的地下室平面布置图(由人防部门标出人防专有部位和 “平战两用”范围)和建设单位出具不再变动的承诺书等,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或销售手续。购买商品房人防范围内地下车位的,应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当事人可申请办理房屋权属楼盘初始登记和商品房转移登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在办理人防范围内地下车位权属登记时,应在房屋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注栏中注明本车位专用的使用权面积和“本车位在平战结合人防工程范围内,使用和管理应遵循相关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对专有人防部位,在房屋登记簿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分析人士还称,此文件对购买对象进行明确,按照规划相关规范要求设置的车库和车位销售(转让)只能销售(转让)给本小区的业主,则使地下停车位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交易,甚至进行一定的投资,但更多的是能防止小区配套的车位成为炒房客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