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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福州电动车上牌的背后

房天下福州二手房网  2010-06-07 08:26:00  来源:东南快报
[提要]调查披露福州电动车这几年来的发展,决策者的思量,市民的反应…… 新政:回购期限延长到7月31日;对市区参加超标电动车回购的车主购买公交年卡予以50%补贴。

昨日下午6时许,旗汛口。

王芳(化名)照例骑着电动车沿东街经旗汛口往西,看着人行道绿灯闪烁,一大群电摩加速往前冲,王芳自觉地减速,在红灯刚亮起时,她把车稳稳地停在了协管员面前。

而在上牌之前的电摩时代,这时候,她已经随着其他的电摩冲到了路口对面。

王芳住在西洪路,每天都要经过旗汛口回家。所不同的是,自从5月22日报完牌后,她骑了快三年的超标电摩,换成了现在的合标电动自行车。更加不同的是,以前电摩时代经常违规行驶的她,也变得自觉遵守交规了。“毕竟,现在报牌用的是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证,被警察抓住了丢人。”

据福州警方提供的数据,至旧车报牌最后期限5月26日,全市已上牌电动车达99827辆。截至6月5日,共有100945辆电动自行车登记报牌。也就是说,限电限摩开始之初,福州上牌电动车已超10万辆。今后还会有更多的电动自行车上牌。

大势所趋,福州电动自行车,将不可避免地进入有序管理时代。

电摩是非之争

警方一组数据显示,2007年到2009年,电摩引发的事故和死亡人数,逐年递增。而这三年,正是福州电摩飞速增长的三年。

限电限摩政策刚开始吹风,就引起了福州无数电摩一族的关注,反对的声音从一开始就没停过。

反对者的理由之一,在于比起汽车、公交等交通工具来说,电摩是最环保的,没有尾气污染。

其实最主要的是,作为点对点的交通工具,电摩在城市交通出行上的便利性,至今还没有别的交通工具能取代。而且,随着电摩生产工艺的改进,电摩的速度更快、动力更足、续航能力更强。上述的这些特点,使之成为不少工薪阶层的交通工具。

问题是,既然具有这么多的优点,为什么电摩却在许多城市遭到了围堵?

支持限电者的理由同样充分:因为交通的便利性,导致数十万的电摩泛滥成灾,电摩行驶无序、混乱,违规现象随处可见;因为其动力足、速度快,杀伤力也就更大,交通事故伤害率大增……

这样的事例不时见诸报端:

2009年5月7日晚上10时许,福州西园路西侧机动车道上,一辆电摩撞倒了一辆摩托车,摩托车司机邱某倒地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身亡。后经警方调查,电摩驾驶人何某事发前刚喝了酒,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24.8mg/100ml,属醉酒驾驶。而由于电摩没有任何保险,受害者家属得不到任何的补偿。

2010年3月18日,福州某中学一高中生骑电动车在斑马线上,被的士撞飞30米当场身亡。警方事后公布的调查结论显示,该中学生闯红灯与的士抢黄灯,导致了这起惨祸的发生。

……

“电摩到底按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来管理?多年来,这着实给交巡警部门带来无尽的麻烦。”警方表示。就在这样的摇摆中,路上的电摩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乱。

警方用一组数据告诉记者,为什么电摩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境地::2007年到2009年三年,电摩发生的交通事故分别占事故总数的9.3%、13.5%、16.7%,死亡人数分别占死亡总数的3.8%、6.8%、13.9%。电摩引发的事故和死亡人数,在逐年递增。

而这三年,正是福州电摩飞速增长的三年。

此外,所有能够上路行驶的车辆,都必须要有一个《安全要求》的国标,但是唯独超标电动车没有。各个厂家制定各自的安全标准,给路面上行驶的车辆埋下许多的隐患。

“任何一枚硬币都有它的两面,面对任何一个事物,我们只能取其利避其害。”对此,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许斗斗教授认为,就电摩而言,其利的一面主要在于出行的便利性;而害的一面,主要在于导致了交通秩序的混乱和交通事故的增加。“其利的一面,规范电动自行车行驶和增加公共交通投入也可以做到;而其害的一面,由于难以有效监管,无法根本做到避其害。”许教授说:“我个人认为,在无法做到规范有序行驶和安全保障的现状下,禁电摩还是必要的。而且,从长远来看,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才是解决交通拥堵的办法。”


为何要上牌?

“电动自行车上牌之后,警方可以在行驶、管理、销售三个环节上监管到位。”

规范有序的步是上牌。

福州市政府参与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一位官员说,福州市目前的公共交通还需加大投入力度,而在公共交通可以满足广大市民需求之前,电动自行车是法律所允许范围内,作为缓冲过渡的交通工具。而为了避免之前电摩时代的无序,对电动自行车实行上牌管理制度。

在物流公司当投递员的李清(化名),对他来说,早一点把货物送到货主手上比什么都重要。与本文开头提到的王芳一样,闯红灯、走机动车道对李清来说是家常便饭。“货送晚了会被骂,还会被扣奖金。”李清说。但是5月中旬他的电动车上牌以来,他再也不敢乱骑了。“我排了三天的队才上的牌,我怕违规太多,把我的牌给收回去。”李清说。

记者调查发现,上了牌的电动车骑手,大都有这种心态。

据警方统计:从5月24日到6月5日,全市共查处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48329例,已上牌的仅占其中的一小部分。无论是怕民警查扣罚款,还是无形的监督,上了牌的电动车车主较为遵守交通法规,是不争的事实。

“上牌之后,不但行车有序了,涉及道路交通事故,也更容易辨别了。”警方介绍说,比如张三骑电动车撞人之后逃逸了,如果车辆有牌,警方可以时间锁定该车和车主。

上牌不仅使道路行驶有序,在电动车的管理上也将更加方便。福州市车管所陈纬副所长介绍说,本次上牌警方还建立了电动自行车信息库。信息库的建立规范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其具有业务受理、查询统计、被盗抢登记等功能。其中,被盗抢登记功能与市民直接相关,并将有效遏制电动车被盗案件的发生。

“电动自行车实行上牌制度,将使贼车无处遁形。”晋安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信息库的建立,还便于统计数量为道路规划提供参考数值。

电动车上牌的第三个好处,就是带来销售市场的规范。

“电动自行车上牌之后,警方可以在行驶、管理、销售三个环节上监管到位。”福州市交通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人说,“另外,合标车挂牌行驶,意味着不能上牌的超标车没有了路权,福州电动自行车将进入有序管理时代。”他还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福州对合标电动自行车的上牌,目前并没有数量上的控制。“当然,这就更需要有序管理。”他说,此外已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也意味着取得合法的路权,与上次临时上牌相比,还没有使用期限上的限制。

并非“一刀切”

政府:涉及路网改造、兴建地铁、发展公交、增加的士、规划单向通行等,是个系统工程。

但是,现在上牌的合标电动车毕竟仅10万辆左右,仅占福州庞大的几十万辆电摩族总数的一部分。也就是说,随着《办法》的真正实施,几十万的电摩族要么变换交通工具,要么无路可走,以至于有人质疑福州禁电摩是“一刀切”。

“实际上并不是一刀切”,福州市交通整治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限制超标电动车的政策是根据福州城市的实际情况,进行统筹谋划和合理疏导。中心城区采取分路段、分区域分步骤实施限行的举措,并不是所谓的“一刀切”。

该负责人还表示,此次交通整治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路网改造、兴建地铁、发展公交、增加的士、规划单向通行等。“比所谓的一刀切复杂多了。“

“远的规划,像兴建地铁,建设新城中心这些我们暂且不说,近期政府就做了许多事来改善公共交通”,这位负责人说,政府做出的回购补贴、分阶段分区域禁行等决策,还是给电摩彻底退出福州留下了时间和空间。更重要的是,在改善公共交通方面,政府近期的投入并不少。

据介绍,福州市政府今年计划新辟30条公交线路,新增500辆公交车;今年内福州市将逐步投放600辆出租车。

在路网改造和道路通行设置方面,福州在《关于城区交通管理综合整治总体方案》中明确表示,将在今年内启动30多条道路的建设和改造。


有序的代价

面临两难的决策者痛下决心,并准备为此付出一定代价,付出代价的还有市民、商家。

每一次改革,每一项政策的出台,都意味着利益的调整。每一次专项整治,从无序到有序,也必然需要有人付出代价。

堵,将伤害到数十万电摩族的利益,这些市民肯定不满意;放,电摩泛滥,终将成为城市交通的一个毒瘤,最终损害的还是市民的利益,他们还是高兴不起来。堵与放,成为摆在福州决策者面前一个两难的选择。经过长时间的斟酌与考量,决策者最终痛下决心,决定铁腕治乱,并准备为此付出一定的代价。

记者了解到,为了给电摩族更多的考虑时间,福州市交通整治办决定延长电摩回购期限。另外,福州市财政将拨出专款,补贴电摩族换乘公交。

“回购补贴也好,购买公交年卡补贴也好,这都是政府为当年的不作为和乱作为埋单”,福州大学社会学系主任甘满堂认为,有错就改是对的,个人如此,政府也应如此。当时4年期的牌照没有坚持执行下去,在于政府态度不坚决,现在要花更大的成本治理交通。

“实际上,需要付出代价的确实不应只是政府。”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叶知年认为,当年福州市政府公布了《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后因种种原因没能执行到位,导致了目前福州超标电动自行车泛滥。叶教授提出,这里面有关部门有执行不力的责任,但作为消费者,很多人都知道是超标的,明知超标还去购买,也有一定责任。“政府定的回购价跟超标电动车的原价肯定是没法比的,但政策还是要执行,否则不但政府的公信力没了,以后的交通秩序更没办法保障。消费者也要理解,毕竟当年购买超标车的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也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还有律师提出,其实厂家、商家应该对这些电摩的处理负有相当一部分责任。福建福兴律师事务所的罗国文律师认为,“国标是的标准,产品必须符合。虽然说之前的国标确实没有跟上现实的发展,但是归根结底,这些厂家还是没有按照国标来生产电动车,那么这些产品,自然也是非法的,而销售也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实际上,这次电摩回购,价格定在200元-1000元,由商家负责回收。而商家回收的电摩,大多破旧不堪,许多只能当废品卖,“这也是厂家和商家必须付出的代价”。

市民的呼声

警方:此次牌照没有期限限制,上牌总数也没控制

《福州市电动车管理办法》5月20日实施,旧的合标电动自行车报牌已于5月26日截止。从理论上说,超标电动车目前已不能上路。警方虽已开始在路面上劝诫超标车主,却并未大规模地予以查处,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超标车不会被罚乃至被扣。根据记者得到的重要消息,福州将发布“限电限摩”通告,“限电限摩”将正式启动。

“当初政府说任意商家都可以回购,但是有些商家却不愿意。”读者陈先生在本报论坛反映,他拿车去回购的时候,原本买车的商家已经关门了,其他商家却不愿意回购。

陈先生同时建议,政府要动员商家回购不同品牌的超标电动车,还要严格建立商家的信息库。

市民肖先生则拨打热线表示,原来的临时牌是4年的,不知道这次有没有期限,另外在数量上是否有控制?

对此,警方表示,对达标电动车上牌,目前并没有数量上的控制。而且这次也没有使用期限上的限制。

还有不少市民提议,上班高峰期能不能增加公交的趟数等等。相关部门表示,正在研究中。

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叶知年特别强调,这次交通整治一定要严格按照定下来的办法执行,要长效治理,“以前放任的结果就是法不责众,导致超标车泛滥成灾”,他认为,放任使违法者不用付出成本,让老实本分的守法者觉得吃亏,这不但对守法的公民是不公平的,还会促使更多的违法行为发生。


上不上牌的九年之争

实际上,从2001年开始,福州市政府一直在寻求电动自行车管理之道。而关于电动车是禁是留,9年来,争议一直没有停过。

2001年5月,福州市发布通告,规定从当年6月5日起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城区道路上行驶。之后,福州市民李恒华等20位电动自行车用户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递交集体诉讼状,诉请福州市警方为电动自行车挂牌。鼓楼区法院判决:警方通告对电动车没有约束力,李恒华等人提出的为电动自行车报牌的诉求也于法无据。

2003年6月1日,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通告》做出两个决定:禁止电动车销售,给市面上的电动车核发4年使用期限的临时牌。

其后,引发了关注的一场官司。以绿源为首的电动车生产厂商状告福州市政府。四场官司下来,绿源等生产厂商赢得了“工商局单方面变更营业执照”的案件。

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符合国标(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被正式列入“非机动车”行列。《道交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但是当时福建省并没有省级实施《道交法》的办法,电动自行车上牌更是无从谈起。

“上位法缺失让民警执法倍感困难。”在谈到电摩问题时,福州市交巡警支队负责人颇有感触地说,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有了法律属性,明确归纳到非机动车管理,民警执法时,可以有法可依,但是超标的呢?什么也不是。

就在政府内部为电动车是否上牌不停争论的时候,电动车商家却在或明或暗地卖车,大量的电动车进入福州市场。随着金山、五四北的开发,城市的扩大,电动车也渐渐“摩托化”,而数量在政府等候管理办法出台的时候已经发展到惊人的数十万。

回购期限延长一个月

凭回购证购公交年卡 享受5折优惠

从6月30日延长到7月31日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交通整治办获悉,截至6月4日,全市回购电摩数量仅1357辆。为了给电摩族更多的考虑时间,福州市交通整治办决定延长电摩回购期限,从原先的6月30日回购截止,推迟到7月31日截止,“在这期间,他们还可以选择其他的渠道自由交易,在交易不成的情况下再考虑回购。”交通整治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了发展公交,鼓励电摩族通过公交出行,福州市财政将拨出专款,补贴电摩族换乘公交。电摩族凭回购证购买公交年卡,将享受五折优惠,也就是说,原价600元的公交年卡,凭电摩回购证只需300元即可买到,对市区参加超标电动自行车回购的车主购买公交年卡予以50%的财政补贴。“已经回购的电摩车主,凭回购证也可享受这个优惠。”交通整治办有关人士表示。

责任编辑/wangyijia.fz.es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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