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正文

在榕银行开始执行房贷新政 按照3个日期“孰前原则”认定

房天下福州二手房网  2016-10-11 10:10:00  来源:福州晚报
[提要]10日记者获悉,在榕银行开始执行福州房贷新政,首套房首付比例由原先的低20%上调为30%,首套房贷款未结清再按揭购买第二套房子的首付比例调整为40%。目前,房贷利率暂没有变化,仍执行原有水平。

昨日记者获悉,在榕银行开始执行福州房贷新政,首套房首付比例由原先的低20%上调为30%,首套房贷款未结清再按揭购买第二套房子的首付比例调整为40%。目前,房贷利率暂没有变化,仍执行原有水平。

据了解,此前福州的房贷政策为:市民按揭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低为20%,大多数银行贷款利率可打9折;首套房贷款已结清,购买第二套房子,首付比例为30%,利率比照首套房贷利率;首套房贷款未结清,购买第二套房子首付比例为30%,利率上浮10%。

此次银行房贷新政主要涉及首付比例。按规定,本市五城区户籍市民购买首套房子,首付比例低为30%;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市民购买首套房子,首付比例不低于40%。二套房首付比例方面,如果本市五城区户籍市民首套房贷款已结清,按揭购买第二套房子的首付比例为30%;首套房贷款未结清,第二套房子的首付比例为40%。

此次房贷新政未涉及贷款利率,在榕银行的房贷利率也暂没有变化,仍执行原有水平,首套房贷利率可打9折。按揭购买第二套房子,如果首套房贷已结清,仍可比照首套房贷利率水平;首套房贷未结清,第二套房贷利率要上浮10%。

那么,在新政前申请的房贷是执行原来的首付比例还是新的首付比例?在榕一位银行业人士表示,贷款时间节点有3个时间可参考,分别为网签时间、收件时间和申请贷款首次查询个人征信时间。银行按照3个日期“孰前原则”认定,如果当中一个时间点落在10月7日新政前,贷款首付比例就可按原政策执行。

责任编辑/dingwang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微信扫码打开

房天下小程序